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办事指南
08-24     浏览量:164
一、大中专毕业生到县(市、区)报到
(一)办理程序
1.毕业生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到人才中心;
2.人才中心查阅其档案材料是否到齐;
3.人才中心开具《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4.毕业生持介绍信到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到。
(二)所需材料
1. 毕业生档案;
2.报到证。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二、大中专毕业生到企业就业
(一)办理程序
1.毕业生持报到证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接收函到人才中心;
2.人才中心查阅其档案材料是否到齐;
3.人才中心开具《毕业生就业介绍信》;
4.毕业生持介绍信到就业单位报到。
(二)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接收函;
2.毕业生档案(材料要求同上);
3.就业报到证。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三、毕业生人事代理
(一)办理程序
1.毕业生持报到证填写《人事代理申请表》;
2.人才市场与毕业生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3.根据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43号文件,毕业生按20元/月标准交纳人事代理费。
(二)所需材料
1. 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档案。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四、毕业生单纯托管档案
(一)办理程序
1.毕业生填写《人事代理申请表》;
2.人才市场与毕业生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中的档案托管事项;
3.根据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74号文件,毕业生按10元/月标准交纳单纯托管档案费。
(二)所需材料
1.就业报到证;
2.毕业生档案。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